消保委提醒:
网购时请保存好网上交易记录
商报讯 (见习记者 郑炜) 随着网络购物的消费者日益增多,质量问题、物流配送、售后服务等引起的消费纠纷也呈不断上升趋势。丽水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日前联合各县(市、区)消保委在丽水市开展网络购物消费状况调查活动。
本次调查采用问卷方式,共计有效问卷3786份,其中通过丽水信息港、丽水消费维权网上开展网上问卷调查,收集调查问卷1105份。
依据本次调查结果,消费者选择通过网络进行购物的主要原因是“比实体店价格便宜”、“节省购物时间”和“可供挑选的商品种类多”。消费者在网络购物商品时,最看重的依次是售后服务、价格高低、优惠力度、用户评价,物流配送等。
调查结果显示,7%的消费者对于网络购物体验表示“非常满意”、36%的消费者表示“满意”、46%的消费者表示“一般”、8%的消费者表示“不满意”,还有3%的消费者表示非常不满意。
当网购中遇到纠纷时,45.49%的消费者选择“与卖方协商解决”、28.24%的消费者选择“向电商交易平台投诉”、6.04%的消费者选择“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17.34%的消费者选择“向消保委投诉”、1.35%的消费者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1.12%的消费者选择“向媒体曝光”,另外,还有0.42%的消费者选择“其他”。
对此,丽水市消保委建议消费者要掌握消费常识,理性参与网络购物,不要被某些网站上价格低廉的商品所迷惑,不要轻信商家的表面宣传,理性选择商品。网上购物应尽量选择建网时间较长、信誉度较高、访问量较多的专业购物网站,优先选择已加入消保联盟的经营者。
消费者在网购时请注意支付方式。决定购买后,应尽可能使用第三方付款方式,不要随意将证件号码、银行账号、密码等个人信息告诉对方,也不要轻信、接受任何直接汇款至个人账户的理由及要求。
丽水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购物前应对发货时间、退换货手续、费用等问题达成协议,避免日后发生纠纷。在收货时还应先验货再签收,发现货物有损坏或货单不符时,可拒绝签收。要保存好电子账单或网上交易记录。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及时收集好证据,先及时与卖家沟通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向卖家所在的网络购物平台投诉或向卖家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12315举报投诉中心、消保委投诉。如若遇到网购诈骗,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