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救护车加油卡使用管理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救护车加油管理,实行节能降耗降低车辆运行成本,切实维护好医院的利益,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目的严格管控救护车加油卡使用流程,明确权限人、负责人,做到充值有记录,使用有记录,信息真实、完整、准确,为医院救护车日常消耗核算提供依据。
二、权属加油卡由急诊科护士长负责统一管理,由急诊科护士负责油卡的使用登记和监督、管控。原则是谁领用,谁负责,不准带其它容器加油。
三、流程细则
1、使用流程
(1)、车辆需加油时,由当值司机在加油卡使用记录表中依次填写各项内容后,领取加油卡。
(2)、加油卡使用记录采用一卡一表记录方式,月底由急诊科护士长汇总成报表,按充值流程要求将加油小票附子表后。
(3)、加油车辆完成加油后,将加油卡交回原领卡处,在加油小票上写明加油车号,当事人签字后交急诊科护士,以备相关部门进行检查和监督。
2、充值流程加油后发现加油卡余额不足500元时,由加油驾驶员告知急诊科护士长,护士长提出加油充值申请,申请时先汇总加油卡的使用记录,,制成表附于充值申请后,交医院主管领导审核,审核通过后,移交财务部由相管工作人员完成充值。
四、其他
1、实行加油卡后,不允许再用现金加油。
2、使用加油卡时应保持卡面清洁,不得弯折,故意损坏的公司给予50-100元的经济处罚,遗失加油卡,后续补办所产生的费用由当事人个人自行承担。
3、严禁与他人串通后送、换、卖油料,如有发生,一经查实,将按实际损失价值的2倍于以经济处罚;情节严重或损失较大时,将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对当事人追究经济失赔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