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事:
根据《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助学金“管理工作年度评估方案》的要求,请各位对自己负责联系的项目合作院校进行复评打分。
打分前请:
1.阅读《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助学金“管理工作年度评估方案》;
2.阅读项目学校的年度评估总结报告、自评表、审计报告;
3.回顾联系项目院校的各项情况,进行客观的评价;
4.每一学校提交一次。
对评估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与江君联系!感谢大家的支持!
1.1 项目合作院校成立“伯藜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本校“伯藜助学金”项目实施。评分标准:职责明确、已成立评审委员会,有学校发文,落实到人。(提供评审委员会名单及评审会议纪要复印件)分值:5分
1.2 学院要有领导分管、专人负责伯藜助学金评选评分标准: 责任人职责明确,任务落实。(提供各学院分管人员名单) 分值:5分
2.1 项目合作院校在评选工作之前对“伯藜助学金”宗旨和评选条件进行宣讲和深入宣传。评分标准:通过学校网页、学生录取通知书告知,院系召开宣讲会、讨论会等方式对“伯藜助学金”宗旨和评选条件进行深入宣传。分值:10分
2.2 项目合作院校以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的宗旨,“伯藜助学金”实施细则及签订的协议为依据,严格把关,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地做好“伯藜助学金”的评选与审核工作。评分标准:严格执行“伯藜助学金”实施细则,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规范。 分值:10分
2.3 项目合作院校指导并督促陶学子据实填写年中、年度审核表,并认真做好对陶学子的年度审核工作,及时对上一年度因学业成绩等因素失去受助资格的陶学子进行调整,报本基金会备案。项目合作院校及时将陶学子审核材料和审核结果等在线提交本基金会审核,在本基金会审核确认15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材料汇总寄送给本基金会;评分标准: 陶学子年中、年度成绩初考挂科率较同比情况; 年中、年度总结按时提交到基金会会; 年度审核表有辅导员对陶学子的个性化化评语; 年中、年度度审核通过率较高,被基金会退回的比例低。分值:15分
2.4 项目合作院校收到本基金会拨付的伯藜助学金款项后一月内,按学期或按学年将助学款打入陶学子个人校园卡或银行卡;如按学期发放,则在春季学期开学两周内将伯藜助学金发放到位。评分标准:如未按时打款,此项按0分计; 发现将“伯藜助学金”作为学费扣发的行为按0分计。 分值:10分
2.5 项目合作院校收到助学款后10个工作日内开具捐赠收据给本基金会。评分标准:如无特殊原因超出10个工作日的,此项按0分计。 分值:5分
2.6 项目合作院校根据本基金会的要求,对上一年资助款项,包括伯藜助学金、社团活动经费、校园文化活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款进行年度审计,并在每年3月25日前将审计报告寄送给本基金会。评分标准:如无特殊原因超出一个月的,此项按0分计。 分值:10分
3.1 项目合作院校安排专责人员,指导陶学子成立社团组织——伯藜学社,以集体形式开展互助与公益活动;伯藜学社在学校团委注册,由学工处指导。评分标准:未在团委注册此项按0分计。(提供团委注册文件复印件) 分值:10分
3.2 项目合作院校安排专责人员,负责与基金会联系,指导和协调“伯藜学社”开展针对陶学子的心理赋能、学业赋能、实践赋能和创业赋能等活动。评分标准:已安排专责人员得5分; 围绕四大赋能开展活动得5分。 分值:10分
3.3 项目合作院校指导老师积极引导陶学子参与伯藜之星、项目制、创业等活动、并对相关材料进行必要的把关和指导评分标准:未开展此项工作的按0分计。 分值:5分
3.4 指导伯藜学社制作年刊评分标准:未制作年刊按0分计 分值:5分
4.1 项目学校组织陶学子参加校内的创业SYB、KAB的讲座、积极协调陶学子参加创业计划大赛。分值:5分
4.2 为学校内创业陶学子寻找创业导师,积极协调校内外资源,指导陶学子创业。分值: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