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商法》)正式实施。其中,《电商法》将原本处于灰色地带的海外代购纳入监管,如果违反规定,最高罚款将达到200万元。为了保护网络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南京警方特制作此调查问卷,希望您能积极参与,非常感谢!
请问您在参与本次调查之前,是否知晓“海外代购”已纳入电子商务经营者范畴,受《电商法》制约
你是否知晓,根据《电商法》规定,从事代购业务必须登记并办理营业执照,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当您听闻有人因非法“海外代购”被处罚,你有什么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