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朋友:
为了保障您的健康,我们共同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如果您是1月8日以后从外省来到本省的人员,或者是家在本地居住但近期外出返回的人员,请您及时与辖区街道办、居委会或社区卫生服务站联系告知您的情况,并自觉实行居家隔离观察14天,同时,每天主动填写身体状况。
观察期间请注意以下事项:
1.隔离观察期间不要外出,居家隔离应保障相对独立、分室居住;
2.隔离期间尽可能减少与共同居住人员接触;
3.每天进行早、晚2次体温测量;
4.如出现发热(体温≥37.3)及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为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防控,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保证减少入户对工作人员和您的传染风险,请您每日12:00前如实填写身体健康情况,谢谢配合。
Q8:今日是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其他不适症状?
Q9:今日是否与家庭成员以外的人员有过较为密切的接触?
Q10:所在地(工作、生活场所)是否出现任何与疫情相关的、值得注意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