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二十大—发现最美教师”评选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激励广大教师学习先进、奋发向上,以良好的精神面貌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结合我校实际,特开展“喜迎二十大一发现最美教师”活动:一、评选范围小学部在职在岗教职工(一线教师 行政 教辅 生活 后勤)二、评选条件(一)政治思想坚定,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道德品质良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在教育教学工作中锐意进取、业务精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学校的发展建设中奋力拼搏、成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评价好。(三)在家庭建设中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家庭和谐、邻里团结,传承中华文明,倡扬社会新风。(四)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热心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在救灾、济困、 敬老、助残、救孤、助学、疫情防控等方面事迹突出,具有感染力和影响力,具有较强的榜样引领作用。(五)甘于奉献,全心全意服务于教育事业,在学校具有较大影响力。(六)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典型事迹的教师。(七)三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不得参加评选。1.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2.私开补习班或参与校外辅导班以及存在有偿家教的;3.发生过教学事故、曾受纪律处分的;4.其他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5.师德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的;6.其他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

“喜迎二十大—发现最美教师”评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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