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关心在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解决大家的实际困难,学校拟向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本科生发放寒假路费补助。现就补助发放做如下说明:
一、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后,根据学生寒假返乡票据报送路费补助,请提醒同学们保留好往返票据,若存在票据遗失、非毕业班学生2月17日之前未返校,不予发放路费补助。毕业班学生如需推迟返校,应履行请假手续,开学后2周内返校,方可申请路费补助。
二、路费补助发放要求:
1.路费补助仅限发放给全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本科生,补助以临时困难补助形式发放;
2.根据火车票和汽车票票面价值的一定比例发放路费补助。若学生购买特价飞机票,票价低于火车票(高铁二等座标准)价值的可以报送;若飞机票价格高于火车票,按照火车票(高铁二等座标准)票价的60%发放补助;
3.路费补助发放标准为学生往返票面总价值的60%,最高不超过500元,返乡地位于新疆和西藏的同学最高不超过600元。
请各位同学认真填写以下相关信息,请务必保管好往返票据,开学学院将统一收取票据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