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高新区企业在海外设立的研发机构情况调查

支持我市企业以收购或直接投资等方式设立海外研发机构,直接利用海外高端人才、先进科研条件和创新环境等创新资源在当地开展研发活动。对在海外设立研发机构的企业,根据其投资规模、成效等,市区两级财政共同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支持。
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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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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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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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完成海外研发机构并购或注册成立程序
海外研发机构是否具有固定的研发场所、必要的仪器设备与科研条件
年度研发投入是否达50万美元以上
是否有专职外籍研发人员
申报项目的我市企业运行情况良好,取得了一定的研发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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