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单位
总行营业部
市北管理总部
市南管理总部
市中管理总部
浦东分行
上海自贸区分行
宁波分行
杭州分行
南京分行
成都分行
深圳分行
北京分行
苏州分行
天津分行
经办人联系电话(请写全,格式:区号-电话号码,举例:020-34145701)
经办人电子邮箱(请写全,格式:abc@bankofshanghai.com)
如非首次申报,截止目前本项目累计已获总行预发奖励金额(单位:元人民币)
本项目全年累计实现中间业务收入(单位:元人民币,请根据《对公业务收益计算表》填写)
本项目全年累计考核利润(单位:元人民币,请根据《对公业务收益计算表》填写)
本项目本外币一般性标准存款年日均数(单位:元人民币,请根据《对公业务收益计算表》填写)
本项目落地的战略性业务产品(可多选,至少选一项)
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企业的应收账款转让/质押融资
票据池
债务融资工具承销
结构性融资业务(不包括涉及企业信用类金融资产收益权或理财产品对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资产托管业务
与股权投资机构合作开展对被投或拟投企业的授信业务
现金管理平台
银企直联
本项目落地的对公产品或公私联动产品(至少两项,且仅填写符合奖励条件的产品,请先勾选,再填写)
产品1
产品2
产品3
产品4
产品5
产品6
产品7
产品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