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自( ) 施行。
2016年1月1日
2016年2月1日
2016年3月1日
2、家庭暴力指 ( )以殴打、捆绑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3、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组织开展家庭暴力预防工作。
4、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 ( ) 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宣传。
5、用人单位发现本单位人员有家庭暴力情况的, ( ) 。
应当给予纪律处分
可以以个人私事为由置之不理
应当给予批评教育
6、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以文明的方式进行家庭教育,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 ( ) 。
孩子不打不成才,可以打骂、体罚
不得实施家庭暴力
可以实施家庭暴力
7、公民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 )报案。
8、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 (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9、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 ( ) 管辖
10、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根据情节处以 ( ) 。
五百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两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11、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 )告知女职工
12、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
13、对怀孕( )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14、对哺乳未满( )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