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照以下分类选择相应申报类别(一)建筑工程类: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厂房、仓库等所有民用与工业建筑工程。
(二)交通工程类:公路、铁路、民航、港口与航道、轨道交通等交通运输工程。
(三)水电能源工程类: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金、石油化工、新能源、通信等资源、能源与信息工程。
(四)市政公用工程类: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城市隧道、给水、排水、环境卫生等市政公共基础设施工程。若申报项目未包含在以上类别内,请在 “备注”栏填写项目属性并作简要说明,申报类别栏可不做点选。
二、工程规模
工程总投资:参赛成果工程(或相关标段)的总投资额。
申报成果合同额:如是总承包单位,可与工程总投资相同;如是专业分包单位或其他类别单位,则为本单位所承接的部分工程(如项目某专业工程等)相应的合同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