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简述无因管理的成立要件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他人事务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行为。管理他人事务的一方为管理,其事务受人管理的一方为本人,基于无因管理而产生的法定权利义关系,即无因管理之债。
无因管理的成立要件是:
1.管理人无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
2.须管理人在客观上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
3.管理人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即管理人对他人事务进行理的目的,是为了避免他人利益遭受损失。只要管理人的管理或服是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的,不论管理人是否知道本人为何人,均可成无因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