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回答下面问题:
可乐买卖合同的效力如何?请分析可能影响其效力的因素。(4分)
请回答下面问题:
瑞瑞公司能否请求钟某、徐某对达达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为什么?(4分)
请回答下面问题:
李某是否取得该画的所有权?李某是否可主张杨某与戴某的买卖合同无效?为什么?(4分)
请回答下面问题:
贺某是否可主张撤销该房屋买卖合同?(3分)
请回答下面问题:
华夏银行、魏某、邵某的担保物权顺序如何?为什么?(3分)
请回答下面问题:
东海银行、戴某、张某对货车的权利顺序如何?为什么?(3分)
基本案情:
2018年6月1日,方元公司为实现融资向东海银行借款300万元,以该公司现有及将有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等设立抵押权,并于6月5日办理抵押权设立登记。
2018年8月7日,方元公司向聚华公司借款600万元。出于交易安全的考量,聚华公司委托南海银行向方元公司提供借款。2018年8月15日,方元公司以该600万元向德润公司购买大型生产设备5台,德润公司于当日交付。同月20日,方元公司以5台设备为聚华公司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但将抵押权登记在南海银行名下。
2019年4月1日,方元公司将其中A、B两台设备以市场价格出售给任某,任某支付完毕全部价款后,运走两台设备,任某对设备抵押之事毫不知情。
2019年7月15日,方元公司向葛某借款120万元,约定将上述设备中的设备C过户至葛某名下,若方元公司到期不能还款,则设备C归葛某所有,方元公司于当日交付了设备C同时,为担保葛某的债权,方元公司的股东黄某擅自以夫妻名义提供保证担保,未约定保证方式。方元公司的另一名股东张某,以自有汽车为葛某设立抵押权,但未办理抵押登记。黄某与张某均在方元公司的借款合同中签字。
现方元公司无力清偿上述各笔债权。
结合上述案情,请回答以下问题:
(1)聚华公司可否主张实现登记在南海银行名下的汽车抵押权?(3分)
(2)东海银行可否对A、B两台设备主张抵押权?(5分)
(3)若方元公司不能按期还款,葛某可否取得设备C的所有权?葛某享有什么权利?(5分)
(4)黄某以夫妻名义提供保证担保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为什么?(3分)
(5)葛某主张其债权时是否可以直接要求实现在张某汽车上的抵押权?为什么?张某承担抵押责任后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5分)
8题 | 被引用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