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管理-培训材料

欢迎参加本次培训

一、目的:
规范承包商的ES管理,保证承包商的各项工作活动符合百威英博公司的ES管理要求。
二、适用范围:
该程序适用于建筑施工类承包商(及其分包商)、外包类承包商以及在公司的场所进行正常工作活动的其他服务商、供应商、来访人员等所有非工厂人员。
三、安全和环境说明:

四、相关文件:
《VPO.SAFE.3.1.13.承包商管理》
五、职责:
公司ES部及承包商的使用部门对承包商的ES工作负有管理责任。
六、定义和缩写:
承包商 :外部人员或公司,包括分包商,与百威英博签约执行工作或提供服务。还包括服务供应商,如清洁公司,IT服务,园艺公司等。 
工具箱会议 :工具箱会议是在工作开始之前在工作现场召开的10至15分钟的会议,用于提醒员工们注意工作场所中的危险并如何预防危险。
工作方法说明书 :工作方法说明书是详细说明如何执行某项任务或活动的文件。它应详细说明该任务相关的潜在危险/风险/环境困素以及制定的控制方案或措施,以表明该项工作如何安全进行。
关键任务: 
①2米以上的高空作业,包括屋顶作业
②使用起重机
③封闭空间作业
④带电作业,高压作业及在高压线附近的作业
⑤存在易燃易爆风险区域的动火作业
⑥所有关于氨制冷设备的非常规作业
⑦所有关于压力容器的非常规作业
⑧所有关于存储和转运危险物质的非常规作业
七、活动描述:
1.承包商准入
1.1.所有建筑施工类承包商、外包类承包商(以下简称为承包商)进行合同投标前,必须先由承包商的使用部门、合同管理部门和ES部门对承包商及特殊工种人员的资质进行认定,认定以“承包商安全资质调查表”的形式完成,资质调查表中要求承包商提供最近服务过的公司和相关信息,使用部门和ES部门共同对第一次服务工厂的承包商队伍进行调查:选取至少1家服务过的公司进行电话沟通(见附件1)。
1.2.承包商通过资质认定后,方可参与投标。
1.3.项目组将“承包商管理计划”(见附件2)与招标书同时发与承包商。承包商将完成“承包商管理计划”(包括环境风险控制措施)与标书一起报送项目组投标。
1.4.中标后进行工作合同的签署工作,百威英博公司须将 各类“承包商环境安全规定”(见附件3)作为合同附件列入合同中。 
1.5.承包商必须指定一名环境安全主管,对于大型和中型项目,主承包商必须指定全职环境安全主管。如新建一个仓库、安装新的锅炉。 
1.6.每个单个的项目(外包类承包商的工作等同于单个项目)在开始实施前,应召开“开工准备会”,与会人员为项目负责人、承包商负责人、承包商ES人员、施工区域的区域管理人员、公司ES人员、工程监理及其他相关方。在准备会上,需回顾承包商的承包商管理计划,承包商管理计划应涵盖其内部ES管理要求、项目组的组织结构图、本项目所识别出的风险、应对措施(工作方法说明书)、应急预案、事故汇报程序、培训计划、检查程序、奖惩规定等内容。
2.项目实施
2.1.EHS培训
     2.1.1.所有承包商员工必须经过入厂EHS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培训需记录存档备查。
     2.1.2.每年需对所有建筑施工类承包商、外包类承包商员工进行至少一次EHS复训并签名,其记录存档备查。
     2.1.3.所有承包商应对其所有员工进行内部的EHS培训,并将培训记录存档备查。     
     2.1.4.对于离开我公司超过半年需再次进入现场作业的承包商员工,必须再次必须经过入厂EHS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作业。 
     2.1.5.我公司每项新的EHS管理规定颁布实施后,承包商也应组织专题培训以告知其员工。 
     2.1.6.其他服务商、供应商、来访人员,公司需建立“外来人员EHS须知”管理文件(见附件4),在其进入公司前告知本公            司的EHS风险及管理规定,培训记录需存档备查。
     2.1.7.所有EHS培训记录应至少保存1年.
     2.1.8.对于承包商和外来员工的培训应包括而不仅限于以下内容,应以传单的形式将主要的信息发送给承包商和来访人员(            对承包商和来访人员的内容应不同)

 

2.2.施工准备
     2.2.1.所有项目开始施工前,应对现场进行警示隔离并设立施工标识牌,在施工区域设置信息板,张贴环境环境安全规定、            环境安全警报等其他环境安全信息。
     2.2.2.施工现场应以牢固整洁的围护材料进行完善的遮挡,以隔离作业区域和非作业区域。围护区间必须是封闭的区间,防           止误入。
     2.2.3.在围护后入口处悬挂施工告示牌,其尺寸不小于600X450mm。标准白板以黑字或者蓝字书写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施工时间、百威英博现场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主要施工区域入口处悬挂要求劳保用品的标识牌。长期的重要工程现场应配置安全记录牌。
     2.2.4.施工材料应统一整齐存放在围护内固定区域,不得堆放在雨水沟附近。不得任意多处堆放。如需存放在围护外,必需得到项目负责人的许可并安装警示带。
     2.2.5.  油类、脂类等化学品入门前需申报并得到批准,限制最小量的油类、脂类等化学品贮放在工厂内。油类、脂类等危险化学品的贮存必须按工厂的要求,贮存在二次围堰内或滴漏盘内。室外贮存加盖。
2.3.ES程序
     2.3.1.所有项目在开工前,必须办理“工程开工许可证”(见附件5),得到相关人员批准后方能开始项目施工。
     2.3.2.涉及到施工临时用电,必须办理“临时用电申请”(见附件6),得到批准后方能用电,临时用电许可期限不大于1个月。
     2.3.3.每个工作小组在每天工作前,承包商安全主管必须针对当天所要进行的工作识别ES风险并确定预防措施。填写“工作方法说明书”(见附件7),百威英博的项目主管和区域主管需参与工作方法说明书的审批,并协助承包商分析风险,确定预防措施。最终的工作方法说明书需在工具箱会议上讲解工作方法说明书,参与人员需签字确认。
     2.3.4.动火作业前,必须办理“动火工作许可证”,在易燃易爆区域、氨系统动火,需得到特别签批后方能作业。
     2.3.5.需要执行“挂牌上锁”程序的项目或维修,应由百威英博项目或维修负责人(或授权人)负责执行挂牌上锁程序,参与该程序的承包商员工只需执行个人锁步骤,承包商员工不得单独执行挂牌上锁程序。
     2.3.6.承包商员工如需进入封闭空间(在容器或设备入口处贴有封闭空间标识)作业,必须办理承包商使用的“进入封闭空间许可证”,得到百威英博项目或维修负责人(或授权人)批准后方可进入封闭空间作业。
     2.3.7.承包商员工如需进行高空作业,必须办理“高空作业许可证”,得到区域主管批准后方可进行高空作业。
     2.3.8.因项目或维修,需搭设施工脚手架的承包商,需在脚手架搭设完成并办理得到验收批准后方可使用(见附件8)。经批准使用的脚手架每天由承包商ES负责人进行架体结构检查并签字确认(见附件9),发现有安全隐患的脚手架需立即停止使用直到整改完成。长期使用的脚手架由百威英博承包商管理人员每周检查签批一次。需要注意的是:一、脚手架搭设人员为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二、禁止搭设竹脚手架,三、围护和起重脚手架不在本许可证的批准范围。
     2.3.9.因项目或维修需要对地面进行破除深度超过70 cm的作业,在作业前必须办理“工程开挖许可证”(见附件10),百威英博公司的ES负责人为该许可证的最后批准人。对于70cm的界限,若厂区地形复杂、地下资料缺失的工厂,可提出更严格要求。
     2.3.10.承包商因施工需要而带入工厂的化学品,必须得到批准后方可进入工厂。承包商应遵守公司的各项环保规定。
2.4.ES检查
     2.4.1.承包商ES管理人员每天须对其所有作业区域(班组)进行ES内部检查并做记录,发现隐患及违反规定的现象和行为,应立即纠正和整改。
     2.4.2.承包商应列出其在我公司的设备、机具、车辆、手持电动工具、登高工具、劳保用品清单,定期进行检查(如接地、漏油等),发现有故障或过期的,应进行适当处理后才能进入我公司使用。对于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如起重设备、高压气瓶等需有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
     2.4.3.承包商ES管理人员应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内部ES会议,向其员工通报每周所发现的各类ES问题及隐患并宣布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决定。
3.环境安全监管
3.1.承包商环境安全主管负责根据环境、安全计划书/工作方法说明书/工作许可证,在项目及工程进行期间管理项目(包括分包商)的环境安全工作。
进行作业区和员工个人作业的常规检查(必须记录在案);
每天组织工具箱会议并进行记录/措施跟进;
与项目经理/百威英博特派经理/工厂ES经理进行沟通;
3.2.所有大型项目及部分中型项目要求主承包商指定和百威英博聘用全职环境安全监督主管。该主管人员必须对正在进行的作业进行控制,并每天进行检查。
3.3.关键任务的持续性监管
     3.3.1.除了一般承包商现场环境安全监管外,要求承包商为关键任务指派持续性环境安全监督。
4.工厂管理:
4.1.工厂检查:项目组每周由项目经理带队进行安全检查,要求ES经理、项目工程师、项目环境安全经理、承包商经理、承包商环境安全员参加,对不安全、不环保的行为和现象进行现场沟通,并提出整改意见。(检查清单见附件11)ES部门经理需每月对承包商管理体系和承包商管理现状进行安全审计,并将审计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和项目负责人,根据审计结果制定行动跟踪记录并进行跟踪。
4.2.工厂周会:项目组应每周组织承包商经理、环境安全经理、项目经理、项目环境安全员、ES经理召开周会,将周检发现的不符合项在周会上进行沟通,并跟踪之前的整改计划。
4.3.在每月CAPEX项目回顾例会上TS和ES经理必须就项目环境安全信息交流意见。
     4.3.1.确定由谁管理将要开展的项目/工作的承包商环境安全及怎样管理,由谁跟进;
     4.3.2.审查将要开展的项目/工作的项目说明/投标/合同中的承包商环境安全相关事宜;
     4.3.3.审查正在进行的项目/工程的承包商环境安全进程和绩效;确定所需环境安全文件/风险评估的等级(环境安全计划书/长期环境安全计划书/工作方法说明书/工作许可证);
     4.3.4.确定所需监管(全程环境安全监管/关键任务持续性环境安全监管/承包商现场监管)的级别。
4.4.其他承包商环境安全信息相关的意见(维修、服务供应商等)必须在每日联席会议上进行交流。
5.环境事故与工伤管理
5.1.百威英博公司对公司内承包商负有管理责任,须对其公司发生的损工时工伤、转岗工伤、医疗工伤、事件进行统计分析,并制定措施减少或杜绝工伤的发生。
5.2.承包商员工发生损工时工伤,转岗工伤,医疗工伤、严重事件承包商现场经理必须立即报告百威英博ES负责人及项目、维修负责人,并立即展开调查。百威英博ES负责人应在24小时内向ZBS ES提交事故事件通告,并于事故发生3日内完成书面调查报告并发送给ZBS ES。
5.3.承包商发生环境事故(如超标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泄漏等),承包商ES负责人应立即向百威英博ES负责人及项目、维修负责人报告,并立即展开调查。百威英博ES负责人应在24小时内向ZBS ES提交书面调查报告。
5.4.百威英博工厂应记录承包商损工时工伤、转岗工伤、医疗工伤、事件及环境事故并周期性对各类事故进行分析。
6.表彰
通过表彰在环境安全施工方面取得优秀成绩的承包商和人员对其工作进行肯定而促进现场安全施工活动。设立年度安全奖:每年公司举行一次年度安全会,以表彰上年度在安全业绩方面有贡献的承包商公司及承包商个人。
7.违约处罚
7.1.处罚的种类
各承包商应遵守百威英博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和安全、环保制度,服从有关部门及人员的管理,对于违反各项规定的承包商(分包商)及其雇员,将进行以下违规处罚:口头警告(一类处罚)、严重警告(二类处罚)、最后警告(三类处罚)及取消在百威英博公司的工作资格(四类处罚),同时承包商(分包商)因其雇员的违约行为也将视情节轻重受到违约罚款及警告处分,承包商(分包商)及其雇员连续出现违约现象,亦需受到相应处理。
7.1.1.一类处罚:适用于构成不良影响的一般过失、违约者,将受到违约罚款及口头警告(一类处罚)。
①工作时间未按劳动保护要求做好保护措施者;
②随地吐痰或在厂区内赤膊、穿拖鞋、背心短裤及很脏的衣物;
③厂区内吸烟(不含重点防火区);
④厂区内吃东西(除餐厅外)、打牌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
⑤厂区内驾车超速(大于20km/h)或鸣笛,叉车在繁忙作业区及出入大门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km/h;
⑥在使用和储存过程中未直立和固定高压气瓶;
⑦违反各类安全提示及标志如闯安全警示带等;
⑧未接受安全培训而上岗;
⑨施工物料堆放在雨水沟内或附近的;
⑩未按工厂规定分类回收固体废弃物的; 
⑪油类、脂类等危险化学品未贮存在二次围堰内或滴漏盘内或室外贮存未加盖的;
⑫未配戴临时出入证;
⑬其它类似行为;
7.1.2.二类处罚:适用于过失、违约事实较为严重者,或同一施工中第二次受到一类处罚者,将受到违约罚款及严重警告处分,同时承包商将受到口头警告,并处违约罚款。
①承包商现场安全员未能对其施工现场进行例行ES检查和做记录,导致现场存在明显违规现象者;
②施工现场使用百威英博公司包装材料者;
③未经百威英博公司代表许可而擅入生产车间、动力车间、办公室、会议室、资料室等重要部位;
④作业前或作业过程中饮用含酒精饮料者;
⑤不按规定悬挂安全警示牌或安全警示牌无使用单位名称及使用者姓名等内容不完整准确者;
⑥不按规定悬挂个人防护品警示牌或个人防护品警示牌内容不完整准确者;
⑦不按安全规范用梯,如梯子无防滑功能、在梯上工作时下面无人扶梯等;
⑧施工现场零乱,废弃物乱扔,每天未及时清理者;
⑨未按规范进行现场隔离;
⑩未经许可或非紧急情况时擅自动用消防设施;
⑪按规定排放污水的;
⑫未按工厂规定处置危险废物,如废油等;
⑬违反安全规定导致轻伤者;
⑭冒用他人临时出入证;
⑯其它类似较为严重的违规行为;
7.1.3.三类处罚:适用于过失、违约事实严重者或同一施工中分别受到一类和二类处罚者,将受到违约罚款及最后警告处分,同时给予承包商严重警告,并处违约罚款。
①未按规范动火,如动火前未办理动火许可证者、动火现场无灭火器或灭火器过期、使用过期动火证、无防火监护人等或其它违反动火规定的行为;
②不按《安全手册》电气施工规定而乱拉乱接电源者;
③未遵照进入封闭空间安全要求,如进入封闭空间前未办理“进入封闭空间工作许可证”、未进行封闭空间气体监测、无监护人或其它违反进入封闭空间的行为等;
④未按要求开具工作许可证,工作许可证包括:动火作业许可证、高空作业许可证、起重许可证、脚手架许可证、脚手架验收清单、封闭空间许可证、开挖许可证、一般许可证等;
⑤排放污水造成环境事故的;
⑥发生严重油污染的;
⑦擅自动用、损坏百威英博公司财物或浪费百威公司财物及能源者;
⑧违反安全规定导致严重受伤者;
⑨其它类似严重的违规行为;
7.1.4.四类处罚:凡有下列行为者,将责令承包商将该雇员调离现场,永远不许再进入百威公司施工,同时给予承包商最后警告,并视情节轻重处以承包商违约罚款。
①随地大小便等严重破坏现场卫生;
②无特殊工种“上岗证”而上岗作业者;
③在仓库、油库、液化气库、锅炉房、资料室、生产车间等公司重点防火区吸烟;
④在公司内打架斗殴;
⑤严重破坏或干扰百威英博公司正常生产秩序;
⑥违反安全规定导致产生损失工作日工伤者;
⑦有害、有机物严重泄漏或释放造成环境事故的;
⑧未按工厂规定拆除放射源,导致丢失事故发生的;
⑨其它一切违法行为,如偷窃、吸毒等。
7.2.对承包商的处罚
在一次施工中承包商(及其员工)连续出现2次违约行为,并不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改进者,业主有权采取再次安全培训、停工整顿、终止合作等措施,同时承包商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7.3.对承包商评标投标的影响
凡在离本次投标最近的已完工的一次项目中受到了以上各类处罚内的承包商及其员工,将扣除其在评标过程中相应的ES部分的分数,具体如下:
①在项目过程中每受到一次一类处罚将扣除1分;
②在项目过程中每受到一次二类处罚将扣除2分;
③在项目过程中每受到一次三类处罚将扣除3分;
④在项目过程中每受到一次四类处罚将扣除10分;
公司每半年将对各承包商、分包商及其员工进行各类违约扣分统计,所统计分数将影响其投标,具体如下:
①每半年在各类项目中扣分累积超过**分者,停止与其新的合作3个月;
②每半年在各类项目中扣分累积超过**分者,停止与其新的合作6个月;
③每半年在各类项目中扣分累积超过**分者,停止与其新的合作12个月。
在ZBS项目经理管理项目期间,工厂ES经理必须向ZBS ES 经理和ZBS工程经理简要说明该项目安全情况。
在项目/工程完成后,项目经理和ES经理必须对所有承包商的安全绩效进行回顾总结。所有负面评价均须与采购和ZBS项目部门沟通,以供将来项目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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