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环境/能源绩效的提高程度,反映持续改进的效果。重点是对环境因素(废气、废水、噪音、固体废弃物等的排放和水、电、气等资源的消耗)的监测(包括外部监测和内部监测),能源绩效(玻璃熔化单耗、产品综合能耗、吨产品电耗等)以及控制重大环境因素/主要能源使用的效果
人事行政部联络有关机构定期对各现场产生的污水、废气、噪音的处理结果进行监测,发生超标情况时及时停止有关运作并采取纠正措施
对生产废水、工业废气、厂界噪音的监测应每月度进行一次。地方环保主管部门未进行季度监测时,各生产公司应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频率为每年一次)
食堂油烟、发电机废气各生产公司应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频率为每年一次)。
在监测与测量的过程中,需采用适宜的设备及方法进行,对监视和测量中所使用的设备,其计量标准需追溯国家标准,由设备所在部门按测试设备管理规定执行并保持相应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