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生亡人事故、紧急突发事件的,项目经理1小时内向三级单位主要领导电话报告。
2、发生亡人事故、紧急突发事件的,项目安全总监立即向三级单位安全总监电话报告。
3、发生非亡人事故的,项目经理1小时内向三级单位分管领导电话报告。
4、发生非亡人事故的,项目安全总监立即向三级单位安全总监电话汇报。
5、≥2 人亡人事故、 紧急突发事件的,由局安委会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
6、发生1人亡人事故的,由二级单位安委会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二级单位分管领导任事故调查组组长。
7、发生非亡人事故的,由二级单位安委会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二级单位安全总监任事故调查组组长。
8、发生亡人事故的,三级单位主要领导接到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二级单位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电话报告。
9、发生亡人事故的,三级单位安全总监接到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二级单位安全总监电话报告。
10、发生非亡人事故的,三级单位安全总监 24 小时内向二级单位安全总监电话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