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反“四风”的高压下,虽然暂时不敢明显用公款吃喝,但会秘密出来吃喝,然后让老板朋友埋单。
借结婚、迁居、生日、小孩满月和亲属去世等时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收取红包敛财。
经常出入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桑拿按摩店等公共娱乐场所,消费跟自己的收入不相称,或者总是老板“埋单”。
有时请朋友吃饭会让管理服务对象单位或有业务联系的单位“埋单”。
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或者超过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会在车辆维修等后勤保障服务活动中吃回扣,收取手续费、好处费。
工作时间内经常不请假就外出、不明不白脱离岗位,同事和群众找不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