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备乘机条件的残疾人”是指购买或持有有效客票,为乘坐客票所列航班到达机场,利用()、()和()提供的设施和服务,符合适用于所有旅客的、合理的、无歧视运输合同要求的残疾人。
2.“服务犬”是指为残疾人生活和工作提供协助的特种犬,包括()、()、()。
3.航班上载运在运输过程中没有陪伴人员,但在紧急撤离时需要他人协助的残疾人:具体包括()、()、()、()、()有人数限制。
使用轮椅的残疾人
下肢严重残疾但未安装假肢的残疾人
盲人
携带服务犬乘机的残疾人
智力或精神严重受损不能理解机上工作人员指令的残疾人
4.载运在运输过程中没有陪伴人员,但在紧急撤离时需要他人协助的残疾人数超过上述规定时,应按()的比例增加陪伴人员,但残疾人数不得超过上述规定的一倍。
5.载运残疾人团体统一组织的人数在()人及以上,航程、乘机日期和航班相同的具备乘机条件的残疾人时,在按1:1比例增加陪伴人员的前提下,承运人采取相应措施,可酌情增加残疾人乘机数量。
6.具备乘机条件的残疾人需要承运人提供下列设备设施或服务时,应在定座时提出,最迟不能晚于航班离站时间前()小时。
7.除以下情况外,不得要求具备乘机条件的残疾人提供医疗证明:
在飞行中需要使用医用氧气
承运人有合理理由认为残疾人在飞行过程中没有额外的医疗协助无法安全地完成航空旅行
8.烟台机场在候机楼的入口处设置了综合服务柜台,并设有醒目标识,为具备乘机条件的残疾人提供航班信息,协助其联系承运人、填写《特殊旅客乘机申请书》、办理乘机手续或安全检查等服务。
9.除另有规定外,不得限制具备乘机条件的残疾人在候机楼内活动,或要求其留在某一特定区域,不得使其无人照看超过60分钟。
10.安检站应为具备乘机条件的残疾人设立独立、私密的安检空间,遇请求私下安全检查的,应及时安排。对助残设备进行安检过程中,安检人员判断该助残设备可能藏有武器或其他违禁物品的,可进行特殊程序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