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挖土时,坑底以上()㎜范围内的土方应采用人工修底的方法挖除,放坡开挖的基坑边坡应采用人工修坡方法挖除,严禁超挖。
支护式结构顶部水平位移监测点的间距不宜大于20m,其他结构形式间距不宜大于()m,且基坑各边的监测点不应少于3个。
道路沉降观测点的间距不宜大于()m,且每条道路的监测点不应少于3个,必要时,可布设多排监测点。
基坑边堆物、行走车辆应该与基坑边保持1m以上安全距离,堆物高度不超过()m。
基坑周边应按照规范要求设置临边防护,防护栏杆距基坑边不小于()m。
明沟和盲沟的坡度不宜小于()%,沿排水沟每30-50m宜设置一口集水井。
各类水平位移观测、沉降观测的基准点应设置在变形范围外,且数量不应少于()个。
基坑支护结构的安全等级共分为三级,对同一基坑的不同部位,不允许采用不同的安全等级。
某施工项目基坑深度7m,该项目除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外还组织进行了专家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