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白证书到货后,证书管理员可直接入库,无需质量部检验。
证书使用部门领用空白证书无需开具任何单据,口头申领即可。
所有部门均需定期盘点证书实物,填写盘点报告提交财务部。
作废证书审批通过后,使用部门直接自行销毁作废证书。
证书需存放在独立可控区域,做好防潮、防火、防盗管理。
调账申请需附带盘点报告,经生产副总 / 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生效。
《证书销毁记录表》完成销毁后仅财务负责人签字即可。
证书保管部门、证书使用部门都需要建立《证书台账》并更新变动数据。
财经中心分散接收各基地需求,各基地独立采购空白证书。
盘点报告提交财务部审核后,财务部负责划分盘点差异责任并考核。
财务部调账更新 ERP 台账时,需要备注盘点报告、联络单编号。
本办法自 2026 年 6 月 16 日起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