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特殊客户群体延伸服务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版)》
第四章 业务办理流程(二)上门核实。经办网点应双人上门核实,核对客户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客户应现场复述委托书内容及风险提示,以确认知晓并同意授权代理人代办,委托人及代理人须现场签字。网点核实人员应对核实过程全程录影,并将手持委托书的客户、代理人和网点核实人员拍照打印留存(客户本人正面及委托书正面可辨认)。网点核实人员填写《登记表》,由网点负责人审核签字后,通知代理人持核实现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客户本人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到网点办理相关业务。
(三)若因客户原因我行无法进行视频核实和上门核实(如客户本人入狱、客户所处地区既不具备视频网络信号且周边也无我行营业机构等情形),除授权委托书外,代理人还应提供有关部门(如公安部门、司法部门等)出具的证明材料,以确认客户确实存在我行难以进行视频核实及上门核实的客观情况。如代理人无法提供该情况说明,则需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委托书的公证书。由经办网点的上一级支行(局)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网点方可为客户办理业务。
第十一条 对于符合第十条中相应条件的,网点在办理业务时,需留存以下相关材料:
(一)视频核实。委托书、客户本人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联网核查结果、视频影像截图打印件、双人核实正面照片打印件及《登记表》。
(二)上门核实。委托书、客户本人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联网核查结果、现场拍摄照片打印件及《登记表》。
(三)无法进行视频和上门核实。委托书、客户本人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联网核查结果、情况证明(若无,则委托书需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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