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部门(市公司填写综合部、区县公司填写区县名称)
车辆管理办法属于一贯到底的制度,各单位遵照执行即可。
车辆管理办法涉及自有和租赁的公务用车及自有的生产用车,不包含租赁的生产用车。
配备通信、发电等特殊设备且经过车体改装的应急通信车辆必须按照车辆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省公司领导人员、分公司主要负责人配备公务用车,其他各级经理人员及员工不得配备公务用车。
商务车型控制在购车价格36万元以内、排气量3.0升(含)以下。
越野型控制在购车价格20万以内、排气量2.4升(含)以下
在领导人员脱产学习或短期外出不用车辆时,车辆管理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调度使用。
做好车辆的日常保养,按需在具有专业资质的定点服务单位进行车辆保养,确保车辆运行状况良好。
严格区隔领导人员公务用车和生产经营用车,可以将领导人员公务用车用于生产经营。
公务车辆应在指定地点停放,原则上应停放在公司内,收车时做好钥匙归还和交接等工作。
所有生产用车不得作为专用车辆分配至市县公司下设部门、网格、班组等
领导人员公务用车日常出车登记工作可以不使用“和车队”调度或不填报派车单。
异地交流干部中采用配备公务用车保障的,探亲往返家庭所在地时可以使用公务用车
异地交流干部中采用配备公务用车保障的,在本地往返机场、车站等公共交通场所时不得使用公务车辆。
当车辆启动报废、转让流程或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时,应及时封存车辆,停止使用。
各单位应与专职驾驶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其安全责任和义务。
因工作需要跨省、市用车,各分公司需经公司分管领导或综合部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出车
因工作需要跨县区用车,需经县公司分管领导或县综合部主任审批同意后方可出车。
生产用车可适用于所有公务场景,原则上应优先保障出市区和出县城用车。
市区和县城内因公用车如生产用车无法满足,则根据实际发生金额据实报销市内交通费。
维修费用结算时,车辆管理人员应对维修保养明细进行逐一核实,费用由送修驾驶员、车辆管理人员和车辆管理部门领导确认后方可与维修厂家进行结算。
车辆修复出厂时,单位相关责任人员要对车辆的修理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避免同一故障多次维修,并在维修单据上签字确认。
在节假日期间,应做好车辆值班安排和封存计划,并留存记录,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动用车辆。
严格规范车辆维修费审批制度,应遵循“先审批、后实施”原则。
所有车辆原则上在定点服务单位进行维修保养。遇特殊情况需在非定点维修厂家进行维修,可不先报告,后补办相关审批手续即可。
在双休日和节假日期间,仍需填写《车辆封存记录表》。
车辆调度、车辆维修管理必须通过“和车队”电子化审批。
一张加油卡和一张速通卡只能对应一辆车,做到充值有登记、使用有记录。
各单位要切实遵守国家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建立驾驶员安全责任制度,与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书。
车辆应配备灭火器、警告标志牌、牵引绳等必要的随车工具。对于在山区、冰雪、泥泞道路上行驶的车辆,应配备防滑链、雪地轮胎等防护设施。
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根据事故情况采取相应救助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各单位需制定兼职驾驶人员的聘用标准及管理实施细则。
领导人员退休或调离后,应当自印发职务调整通知文件次月起( )个月内,腾退配备使用的公务用车。
分公司正职领导人员配备标准为排气量()升(含)以下。
分公司正职领导人员配备标准为购车价格( )万元以内。
车辆使用年限超过( )年可以进行更新,仍能正常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
为确保车辆安全,车辆使用年限达到( )年以上建议更新,仍能正常使用的可以继续使用。
新配备的生产经营用车要严格执行配备标准,轿车型控制在购车价格( )万以内。
新配备的生产经营用车要严格执行配备标准,轿车型控制在排气量( )升(含)以下
车辆管理人员应充分利用车辆管理系统(“和车队”),每()对车辆日常使用和各项费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要留档备案。
各地市专(兼)职车辆管理人员管理内容包含下面哪几个?
A、维修保养
B、调度使用
C、驾驶员管理
D、车辆台账管理
生产用车保障企业正常业务的内容包含下面哪几个?
A、商务活动
B、公务接待
C、接送上下班
D、市场营销
各县公司、市区营销中心负责本单位车辆哪些管理?
A、车辆调度
B、维修保养
C、车辆台账管理
D、驾驶员管理
驾驶人员出车前应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A、驾驶人员出车前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B、全面了解出车任务,选择最佳行车路线,预测分析途中危险因素,提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C、认真做好车辆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
D、行车证件齐全有效
用车部门通过“和车队”系统提交用车申请单,需如实规范填写()等信息。
A、用车事由
B、行程地点
C、往返时间
D、乘车人数
通过“和车队”系统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至少包含()内容
A、送检原因
B、检修项目
C、维修开始及结束时间
D、预估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