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数药品应指定专人管理,负责领药、退药、保管、检查等工作。
每月一次定期检查药品数量、质量和有效期并记录。近有效期药先用。如发现药品有污染、变色、过期、瓶签模糊或有涂改,不得使用并报药学部处理。护士长至少每月检查一次并签名。
药品使用遵循药盒正面取药“左进右出、上取下放、前取后放”的原则;药品使用后及时登记并及时补充。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设专用保险柜储存,专人保管,专用账
册,专册登记,专用处方,并有防盗设施,病区的麻醉药品按双人双锁进行管理。使用专用的标识张贴在柜外
针对临床科室管理不善造成的药品丢失、破损及药品过期,损失由相关药房自行承担。
备用药品的品种及基数需经药学部审核后确定,详见附件1。原则上不再予以补充或修改,因特殊情况确需补充或修改,须填写《调整备用药品审批表》或《调整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备用审批表》
所有药品必须按照说明书要求的储存条件储存,以确保药品质量。需要冰箱储存的药品应建立温湿度记录本,每天至少登记两次温度,间隔时间不少于10小时。
胰岛素制剂未开启包装于2~8℃的冰箱内保存,切勿冷冻或接近冰冻盒
药品应贮存在光线好且易取的地方,需避光保存的药品,应放在避光包装容器内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