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每批(每一车为一批)进行验收;要求当天来货当天验收,如因天气原因对傍晚来货看不清、判断不准的可插上标识牌,于次日早上验收。
B.各料色废玻璃每3个月测一次全分析,每种料色每次检测2个样品(取比较常用的)。
C.对整车质量基本均匀的废玻璃,采取五点抽样法取样:将废玻璃堆顶部作为一个抽样点,然后将废玻璃堆分为四等份,每份中部作为一个抽样点,共五个抽样点(A、B、C、D、E,如图所示)。每个点基本取等量样品,共取20kg进行检测验收。
D.入厂检验参照《原料、燃料、包材和废玻璃检验样品取样管理规范》。如来货干玻璃,不需要烘干按正常检验。
E.供应商已过磅的废玻璃,仓管员对不同供应商分仓安排对应仓位卸货,联系铲车翻铲,监督卸货、收货。
F.卸货时,监督卸货过程,对于长车和质量差的先打开车门,IQC检查车尾处废玻璃的质量情况,如发现卸货的过程中内部的质量与表面质量明显不一致或造假现象,则要求停止卸货。
G.IQC在卸货后30分钟内完成检验、定级:按“文件 8.各类废玻璃收购标准和文件 9.6废玻璃评级与扣罚标准”对来货检验和定级, 在过磅单上注明级别和扣罚等信息,要求送货司机在原始记录和磅单上签名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