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使用台账,并保存( )年备查。
生产、储存、使用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发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丢失或者被盗的,应立即向( )报告。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应如实记录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经办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所购买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用途,保存销售记录和相关材料的时间不少于( )年。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销售企业、购买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所销售、购买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以及流向信息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 )备案。
皮肤接触硝酸,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
其本身不属于爆炸品但是可以用于制造爆炸物品或经简单还原即可制造爆炸物品的危险化学品也属于易制爆化学品。( )
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生产、储存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如实记录生产、储存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流向。( )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规定,生产、储存、使用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不如实记录生产、储存、使用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流向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
国家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