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设计变更等情形的,尽量要求发包人采取签发设计变更单、工程联系单等签证方式,在取得上述签证后再进行相应的施工,如无法获得发包人签发的上述签证的,应填写签证单要求发包人确认
对于已经发生的未签证就施工的情形,应当补签证;无法补签的,应当采取发函、积极协商并制作会议纪要等方式保留相应凭证
对于拒绝签证的情形,施工企业应判断该签证事项是否对结算价款产生重大影响;若产生重大影响,则应对发包人施加一定的压力,甚至停止施工,直至完成签证手续止
签证的内容应当明确、具体、表述严密,既要有价款请求,还要有工期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