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臻如府二期居民请愿书

本人为中海臻如府二期业主,希望居委会、街道及有关部门能保障本小区全体业主合法物权与规划权益,现提出以下五点合法诉求:

 

一、申请小区住宅与商办进行物业管理范围分割。

小区四至范围与规划一致,并与商务楼有明确地界标识。小区消防通道虽位于小区围墙外,但属于本小区法定消防通道,是业主出行必经之路,业主依法享有使用权。因住宅与商务楼用地性质、使用主体不同、管理内容等不同,不应因统一建设而合并管理。(参照真如港公共绿化带不纳入小区管理范围的处理原则),申请将商务楼从本小区物业管理范围中剔除。

 

二、向街道及相关主管部门申请全面公开核查项目全套档案,厘清真实、合法车位数据

依据《上海市地下空间规划建设条例》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申请职能部门完整公开:设计图纸、竣工图纸、验收测绘、规划审批等全套档案。 全面核对地库规划车位、验收车位、现状车位,查清数据差异。 如发现违规建设、擅自变更规划,全体业主保留法律追责权利。

 

三、严守商办 99 个车位法定上限,按验收合规比例核定最终车位数量

依据《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DG/TJ 08‑7‑2021):

  1. 商办规划上限为 99 个车位,符合 “≤99 车位只需 1 个疏散出口” 的法定要求;
  2. 现有部分车位验收不达标、未确权,应按不合格比例同比例核减;
  3. 严禁超规划、超验收,违规将商办车位增至 107 个。

 

四、明确商办≤99 车位可合法物理硬隔离,实现商住车库完全独立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第5.1 条:

  1. 商办车位≤99 个,不触发“>100 个车位需 2 个疏散出口” 的强制规范;
  2. 商办车库可独立划分防火分区,具备防火墙物理硬隔离的合法条件;
  3. 隔离后可实现:车库分区独立、出入口独立、车位核算独立、管理独立;
  4. 避免因车位超100个导致被迫打通地库、取消硬隔离的风险

 

五、要求立即全面暂停业委会征询、筹备及成立相关工作

依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 业主大会、业委会的设立及事项表决,必须建立在权属清晰、资料完整、程序合法的基础上;涉及业主重大共有权益的事项,必须充分公示并依法表决。

目前项目档案未核查、车位争议未厘清、物业管理范围未分割,不具备启动业委会筹备的法定条件。 现要求:立即停止所有业委会筹备、征询、推进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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