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提示:
1. 技能人才:指在生产、运输和服务等领域一线岗位,掌握专门知识和技术、具备一定操作技能,并在工作中能够运用技术和能力进行实际操作的人员。
2.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指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用人单位、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评价规范,对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进行考核评价,认定其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级并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活动。
3.职业资格评价:指由政府部门或其委托机构,依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对从事关系公共利益、涉及国家安全等特定职业(工种)的劳动者开展的评价,合格者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4.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指针对就业所需的单项实用技能(最小技能单元)组织的考核,不设等级,合格者颁发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2.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指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用人单位、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评价规范,对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进行考核评价,认定其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级并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活动。
2.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指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用人单位、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评价规范,对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进行考核评价,认定其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级并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