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申报】东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2023年第二批)

请有意申报的学院/老师于8月10日前进行登记,供科研处、二级学院作申报意向了解,非正式申报流程。
*1. 项目名称
*2. 申报项目类型
*3. 项目负责人
*4. 项目组成员
*5. 所在部门
*6.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