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一、目的
严格防止( ),尽量避免手术并发症,
保障手术患者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指在( )对患者身份、手术部位、
手术方式等进行多方参与的核查,以保障患者安全的制度。
1.手术医生、麻醉医生、手术室护士三方是手术安全核查的执行人;手术科
室、麻醉科与手术室的负责人是本科室实施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的第一责任人。
2.医务部、质控部和护理部负责对我院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与
管理,提出持续改进措施并加以落实。
1.第一步:麻醉实施前核查,由手术医生主持并在表格相应项目内打勾。三
方按《手术安全核查表》依次核对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手术
方式、知情同意情况、手术部位与标识、麻醉安全检查、皮肤是否完整、术野皮
肤准备、静脉通道建立情况、患者过敏史、抗菌药物皮试结果、术前备血情况、
假体、体内植入物、影像学资料等内容。三方确认后分别在《手术安全核查表》
上签名。清醒的患者应让患者参与核对。
2.第二步:手术开始前核查,由麻醉医生主持并在表格相应项目内打勾. 三
方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手术方式、手术部位与标识,并确认
风险预警等内容。手术物品准备情况的核查由手术室护士执行并向手术医师和麻
醉医生报告。三方确认后麻醉医生及手术室护士在《手术安全核查表》上签名
三方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实际手术方式,术中用药、输血的
核查,清点手术用物,确认手术标本,检查皮肤完整性、动静脉通路、引流管,
确认患者去向等内容。三方确认后分别在《手术安全核查表》上签名,同时手术
医生补第二步的签名。
嘱并做好相应记录,由手术室护士与麻醉医生共同核查。
没有麻醉医生参与的手术由手术医生和护士共同完成核查,手术医生
签名栏、麻醉医生签名栏均由手术医生签名。 患者执行两处以上手术时,每次下刀前都要进行三方核查。
术安全核查表》由手术室负责保存一年(十三)医务部、质控部、护理部每半年对该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