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溶洲小学的家长们:
您好!
随着全民阅读服务的不断推广与深化,禅城区图书馆即将为溶洲小学的学生们办理借书证并开通借阅功能。本次服务免费、自愿参加,有意向办理的家长请在仔细阅读协议内容和解服务条款后,填写《读者服务协议》的相关信息。感谢您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如遇到任何疑问,可向委托办证馆咨询。
办证馆:禅城区图书馆总馆
地 址:禅城区石湾榴苑路四街四座
电 话:0757-82789773 【周二至周日:9:00—21:00。逢周一闭馆。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具体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6. 读者服务协议
佛山市联合图书馆各成员馆作为办证馆,受理申请人开通相关文献借阅功能的申请,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文献借阅服务
申请人享受佛山市联合图书馆体系内所有对外服务成员馆的文献借阅服务。
第二条 相关细则
(一)借阅权限。开通“身份证”文献借阅服务功能或“一卡通”借阅证的读者可借文献20件。图书借期30天,到期前可续借1次,借期延长30天,期刊和音像资料借期按各服务馆相关规定执行。
(二)遗失处理。申请人已注册开通文献借阅服务功能的“身份证”或“一卡通”若不慎遗失,本人可到任一成员馆或致电挂失。挂失前造成的损失由读者自负。“一卡通”遗失,可在挂失7天后到任一成员馆申请补办。
(三)恢复功能。挂失后若找回原证或“身份证”补办成功后,本人可到任一成员馆或致电解除挂失,恢复借阅功能。
(四)注销功能。申请人须还清所借文献,凭开通了借阅功能的“身份证”或“一卡通”到任一成员馆办理注销手续。
(五)违约处理。申请人所借阅文献为办证馆按照相关职责管理的国有资产。申请人有保持所借阅文献完好的义务,借书时请仔细检查,若有污损、缺页等情况应及时交予工作人员处理,否则由该图书最后归还者承担相关责任。
书刊及音像资料归还时,由服务馆检查文献是否完整、被污损。一般的污损,不影响内容完整者,赔偿1-5元。严重污损或缺页的,须按遗失赔偿。
申请人借阅文献逾期未还,办证馆可通过登记时的联系方式对申请人进行催还。逾期归还,按每册每天0.1元(不足一天按一天计)收取过期违约金。若申请人逾期一年仍不归还所借文献,办证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申请人遗失图书可在任一成员馆办理赔偿。原则上以完全相同版本的图书抵赔。
申请人遗失文献,原则上以完全相同版本的文献抵赔,可在佛山市联合图书馆任一成员馆服务台办理(新书借阅点除外);若以新版文献赔偿遗失文献,须到文献所属馆经协商同意后方可抵赔。如无法以书抵赔,则须到文献所属馆按以下标准赔偿:
(1)图书:10年内出版的图书按定价的2倍赔偿,11—20年内出版的图书按定价的3倍赔偿,21—30年内出版的图书按定价的5倍赔偿,31年前出版的图书按原价×出版年数赔偿;有版本价值的按市场价赔偿;多卷本按定价的2倍赔偿。
(2)期刊:10年内出版的期刊按原价的2倍赔偿,10年以前出版的期刊按原价的3倍赔偿;遗失多卷本其中一卷或数卷,按遗失卷册定价的2倍赔偿;遗失整套多卷本,按整套文献定价的2倍赔偿。
(3)音像资料的遗失赔偿按其所属馆相关规定执行。遗失的文献不收取过期违约金。
第三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申请人签字且业务开通之日起生效。
(申请人承诺:本人已充分、完整阅读并理解本协议所述全部条款及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