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须知:
1.未经登记建档并批准的不得在本院内开展学术、商业推广等活动;
2.接待访谈内容须与备案一致,严禁其他违规、违法内容;
3.接待时间为每周三,请于每周二上午12:00前完成预约,工作人员会根据预约情况安排具体时间、地点,并给予短信或电话通知;
4.特殊情况需要在当日来访,需填写附件3《临时来访审批表》经医院行风办公室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