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E告知卡(承诺书)芳烃部

欢迎您来到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芳烃部,即将进入生产现场作业区,为保障您的人身安全,请协助我们做到以下注意事项:

1、进入生产区现场要有专人陪同,请服从现场负责人的指挥,按要求消除人体静电。

2、进入生产现场,请您不要穿着短袖、短裤、裙子、凉鞋、网眼鞋、钉子鞋、高跟鞋入厂,劳保着装要穿戴规范,安全帽要佩戴规范,下颚带要带紧。请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手机、照相机、摄相机、对讲机等非防爆电器器材不得带入生产现场。

4、请不要携带香烟、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装置,厂区内严禁吸烟。

5、请不要酒后进入现场。

6、请不要随意进入危险区域,(芳烃联合装置化学性职业危害因素:苯、甲苯、二甲苯、环丁砜、C6C7非芳、环丁砜、三剂化学品(助剂、添加剂、催化剂、白土、分子筛)等。物理性危害因素:工频电场、高温、噪声等。不要坐在任何防护栏杆上或上面有作业的地方休息或停留。

7、非工作需要,请不要登高或随意进入施工人员上下的楼梯、施工斜道等。

8、请不要在有坑洞、临边及有材料堆放的场所休息或停留。

9、请进入现场不要与正在操作中的作业人员开玩笑或做出妨碍作业人员操作的行为。

10、进入现场,请您注意现场警告标识,注意观察风向标了解当前风向,请勿随意挪动现场安全警示标识。

11、未经允许请勿操作现场设备的任何开关、按钮和阀门;不得随意随意踩踏管线,非火灾情况下,请不要动用消防栓、灭火器材等消防设施。

12、注意现场的地面和环境情况,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13、重点管理部位和危险场所未经许可不得入内;保密重点部位或区域请勿拍照、摄像、记录。

14、车辆在厂(场)内行驶,实行限速限行:主干道(新时代大道、中央大道、滨海南路、疏港大道、沿海大道)车速不得超过 30km/h; 次干道车速不得超过 15km/h;人员密集区、转弯口及装置区内道路车速不得超过 5km/h;

15、 本装置主要危险化学品苯、甲苯、二甲苯。苯危险性:易燃,高浓度苯对中枢神经有麻醉作用引起急性中毒,长期接触可引起慢性中毒对造血系统有危害。防范措施:带好个人防护用品(如防护手套、防护面罩、防护眼镜)。甲苯危险性:有刺激性和麻醉作用,防范措施:带好个人防护用品(如防护手套、防护面罩、防护眼镜)。二甲苯危险性:高浓度时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防范措施按要求使用个体防护措施,避免吸入气体、烟雾、蒸汽,操作后彻底清洗,现场不得进食、饮水或吸烟。

16、厂区内如发生突发事故,请您服从现场指挥,有序撤离,紧急情况可拨打,消防火警7777119或者8265119,应急电话:8265777,鱼山医务站:120.

17、除以上告知内容规定外,其它要求遵守浙石化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经过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芳烃部的安全告知, 我对以上《安全告知》内容已熟知,本人承诺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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