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学学院学院职业资格证书收集表

请提交2026年3月17日-2026年8月31日获取的经国家许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证书并填写个人信息(含教师资格证、裁判证书、驾驶证、普通话测试证书、会计上岗证、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测量员、报关员、心理咨询师、司法资格证、建造师证等各种证书)积分参照《南华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进行积分认定,积分类型与数量为课外阅读板块4分。
* 姓名
* 班级
* 学号
* 证书名称(格式:国家机动车驾驶证)
* 初次领证时间(格式:2026年8月20日)
请选择
* 请上传证件清晰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