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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技大学社区工作站申请使用登记表

一、场地使用禁止行为
1.严禁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放射性等危险品进入社区工作站; 
2.严禁在非指定点悬挂标语;
3.严禁私自外接电源,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保证用电安全;
4.严禁私自挪用场地的资产及设备设施,未经许可不得安插(拔)场地设备;
5.严禁使用图钉等易损坏场地设备的物价,禁止踩气球等不安全行为;
6.严禁在工作站内任何地方使用胶带,双面胶,胶水等粘性物品;
7.严禁在场地烹饪食物、就餐,严禁携带生日蛋糕等易污染场地设施的食物;
8.严禁其他可能危及场地安全的行为。
二、借用单位注意事项
1.借用单位须服从宿舍管理中心场地和时间的调整,若遇到中心重大会议及活动,借用单位须服从中心安排;  
2.借用单位须按照中心规定使用场地;如果违反中心相关规定,危及中心安全的,中心有权停止该单位的活动;
3.借用资产需抵押证件,归还所借场地和资产,经检查无误后方可退还;  
4.借用单位须控制好活动时间,保障在借用时间内结束活动;
5.借用单位有责任保护好设备,不得私自改变设备设置;
6.活动结束后借用单位恢复场地。
借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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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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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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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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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时间
时    ____________
分    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