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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滨区交口乡杨家沟小学课后服务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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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滨区交口乡杨家沟小学课后服务协议书课后服务协议书
甲方:湖滨区交口乡杨家沟小学乙方:湖滨区交口乡杨家沟小学学生及家长根据工作需要,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参照《湖滨区教育体育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湖滨区教育体育局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三湖教体文〔2021〕110号)及相关文件精神,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学校是实施课后服务的主体。学校结合师资、场地、设施设备等实际,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尽可能满足学生需求。2.以为学生和家长提供优质服务为宗旨,遵循学生及家长意愿,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3.每周一至周五(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课后冬季16:30至18:00,夏季17:00至18:30。4.依据实际情况,学校将以集中组织学生开展作业指导、艺体社团、专题教育等课程,促进学生个性发展。 5.依规收取课后服务费用每生每月60元。 6.完善工作制度,减轻学生负担,促进学生发展。 7.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学生在校园内的安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家长要配合学校的各项工作,自觉遵守学校课后服务的规定和要求。 2.教育孩子严格遵守学校各项制度和要求,服从学校和教师的管理。 3.学生不得擅自离开学校。 4.家长按照学校时间安排,每天下午在校门口指定地点,接孩子放学。 5.学生生病或者特殊事情,家长必须提前联系班主任,为学生请假。 6.课后服务结束学生离校后,安全由家长负责。 本协议书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甲方:湖滨区交口乡杨家沟小学(盖章) 乙方:家长签名: 联系电话: 学生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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