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继续推进实施学前融合教育,支持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稳步扩大试点园范围,招收更多残疾孩子入园。
2.健全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学前教育按照生均1万元标准执行(含民办)。
3.加大残障学生资助力度。对学前教育阶段的残疾儿童按照建档立卡学生标准享受保教费和生活补助费。
4.组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由教育、心理、康复、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为残疾儿童入学进行评估,完善教育安置办法。
5.建立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支持市、县特殊教育学校建立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为辖区内普通学校提供巡回指导和支持服务。
6.强化教师在职培训,到2020年,所有从事特殊教育的专业教师均应取得教师资格证,加大培训力度,特殊教育教师实行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
7.“省培计划”主要承担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培训,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承担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教师、资源教师和送教上门教师培训;0学时的全员培训。
8.加强教职工编制管理,招收残疾儿童的幼儿园参照教职工人数和残疾学生人数1:3配备。
9.提高教师待遇,落实并完善特殊教育津贴等工资倾斜政策。
10.深化教学改革,根据学生残疾情况,推进差异教学和个别化教学,提高教学的针对性。
11.营造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的氛围,各地要广泛宣传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重要意义,引导学生和家长充分认识教育对促进残疾人成才和终身发展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