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30 2527

加强个人信息保护 62.3%受访者期待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

作者:王品芝

 

 

近日,有媒体报道了圆通多名员工有偿租借员工账号,40万条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一事,引起大众对于个人信息安全问题的重视。

 

 

不久前,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联合问卷网(wenjuan.com),对1971名受访者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73.9%的受访者遇到过个人信息被泄露的情况。加强个人信息保护,62.3%的受访者建议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提高消费者维权的收益,59.2%的受访者建议加大对泄露个人信息行为的惩处力度,形成有力震慑。

 

 

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大三学生杨娇毓(化名)说,现在是一个数字时代,我们获得很多便利的同时也承担着信息被泄露的风险。“尽管每次收到快递后,都会把个人信息划掉后才扔,但还是感觉会有信息被泄露的情况,时不时就会接到骚扰电话”。

 

 

四川传媒大学大三学生肖筱(化名)说,经常会有一些考研机构或中介机构给她打电话,“我觉得这些信息基本是在网上购物时泄露的”。

 

 

调查显示,73.9%的受访者遇到过个人信息被泄露的情况。

 

 

加强个人信息保护,62.3%的受访者建议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提高消费者维权的收益,59.2%的受访者建议加大对泄露个人信息行为的惩处力度,形成有力震慑,57.5%的受访者建议在惩戒手段、赔偿问题上落实落细,49.0%的受访者建议有关部门督促APP开发管理者明示个人信息收集范围,30.3%的受访者建议企业要推动数据防窃密、防篡改、防泄露等安全技术的研发和部署。

 

 

肖筱说,政府应该加大网络监管,做一些网络安全小视频,来给市民提个醒。同时希望企业增加网络安全部门的预算和成本,一定得保障用户的信息安全。

 

 

杨娇毓希望对于信息保护不力的企业加重惩罚,督促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维护社会利益。

 

 

河北省承德市某咨询公司员工蒋岩(化名)希望这方面的法律法规更加健全,加大对网络用户的保护,规范一些过度收集用户信息的软件,完善APP审核制度。企业也要注重对用户信息的保护,要把信息和数据安全放在商业利益之前。

 

 

不久前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对“个人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权利”作了详细规定,明确了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个人的各项权利,包括知情权、决定权、查询权、更正权、删除权等,并要求个人信息处理者建立个人行使权利的申请受理和处理机制。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包括个人数据都不可避免地要被使用,这种情况下平台就要自律,而且要符合法律规定,这是底线性的东西。”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指出,平台要加强信息储存的硬件安全和制度安全,一旦发生泄露信息的情况,甚至在还没有泄露但有可能发生重大泄露的时候,网络平台都有向主管部门报告的义务,也有向社会公开的义务。不要等到问题已经发生了老百姓才知道,而要在没有发生或只发生一小部分的情况下,让用户都知道,同时赶快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另外,平台还要畅通用户的举报渠道,将法律赋予用户的核心权益落实到位。

 

 

受访者中,00后占1.9%,90后占23.9%,80后占53.9%,70后占13.8%,60后占5.9%,其他占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