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分为损伤性、病理性、药物性、化学性四大类。
内固定钢板、未破碎的玻璃试管属感染性废物,破碎的玻璃试管属损伤性废物。
各种导丝、钢钉、一次性镊子、一次性钢针、一次性塑料移液吸头属损伤性废物。
传染病产妇的胎盘、产妇放弃或者捐献的胎盘,应双层黄色垃圾袋密封后按病理性医疗废物处置。相关科室应建立胎盘处置登记本,并与科室医疗废物登记本和医废暂存间登记本记录每天的数量保持一致。
化学性废物中的含汞血压计、含汞温度计、口腔科使用后的含汞物品等,分类存放,注明种类,由各科室交设备科,设备科收集后交医疗废物暂存地,再交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处置。
不同种类的医疗废物可以混合收集,医疗废物容器可以敞盖使用。
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青霉素药瓶等各类圆口玻璃瓶)小药瓶、输液玻璃瓶,输液软袋(软瓶)不属于医疗废物,也不属于生活垃圾,均属可回收废物。
未被污染的输液软袋(软瓶)应使用蓝色塑料袋封装、输液玻璃瓶、小药瓶(青霉素等圆口小药瓶)应使用编织袋封装,其中可以有任何其它杂物,交由总务科指定的人员处置。
非感染性患者使用后的尿不湿、纸尿裤、卫生巾、卫生纸、B超耦合剂擦拭纸等接触患者完整皮肤的用品; 各种器材、各种用品的外包装、药盒,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空消毒剂瓶、洗涤剂瓶等不属于医疗废物,按生活垃圾处理。
转运时科室人员与转运人员应双方签字、做好交接登记,内容包括科室、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医疗废物塑料袋或容器(锐器盒、周转桶、转运箱)等,不能盛装( )。
利器盒:放置于损伤性废物产生地,正确使用包括( )。
A、不需要写开启时间;
B、采血器或抽血的注射器应不分离针头全部放入利器盒;
C、治疗车上应配备利器盒置于方便使用处(宜挂在治疗车边上);
D、治疗台放置的锐器盒,仅限于放置治疗室内产生的锐器;
E、治疗过程中产生的锐器即刻放入利器盒,不应二次分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