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约用水、用电,人走关灯、断电(插排断电)。寝室内禁止使用电炉、电饭锅,不准私接电线,预防火灾事故,保证公司财产不受损失。
自己的财物自己保管,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动用他人物品。室内物品摆放有序,寝具干净,被子叠放整齐。
员工寝室的水龙头、电灯损坏,必须及时报告后勤部派人修理,如不报告出现事故由该房员工负责。员工不得擅自维修,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人承担。
室内卫生间在使用后要及时冲水,如有违反罚款( )元,扣( )分。
卫生负责人按寝室值日表打扫寝室,打扫的范围由寝室长分配说明。值日人员未进行打扫或临时外宿未提前安排替值日人员的,若检查出问题,每次捐款( )元。
寝室长管理住宿员工归寝情况,对未在寝室住宿且未上报《住宿员工出门证明》自行外出的,按()行为进行处理,罚款()元,扣()分。
一般违纪行为处理,罚款25元,扣5分;
较重违纪行为处理,罚款50元,扣10分;
遇不在食堂用晚餐者,需在当日下午15:30前告知厨师,如有违反罚款( )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