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p 1:业主委员会对物业服务质量有意见,可以将业主的意见整理成文,以书面形式递交物业管理企业,要求物业管理企业改进服务质量。物业管理企业对业主委员会的意见不予采纳的,业主委员会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要求协调处理。协调不成的,经业主大会决议,业主委员会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并追究物业管理企业的违约责任。
Tip 2:业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经15%以上或业主代表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就所提议题召开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应当邀请居民委员会和使用人代表列席。(小区244户,15%即37户以上)
Tip 3: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职权:1.选举、罢免业主委员会委员;2.审议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和业主公约;3.听取和审议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报告。4.决定物业管理的其他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