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说明:1、候选人按姓氏笔画多少为序。本次选举为差额选举,候选人为4名,应选委员3名,同意票等于或少于3名有效,多于3名无效。选票一律采用无记名方式填写。 2、选举人对候选人同意的直接进行勾选,也可以投弃权票或另选他人。如弃权,则不勾选;表示不同意的,可以另选他人;如另选他人,请在另选人栏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
Q1:请对以下候选人进行投票(最多选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