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现有教师中存在具备中级职称评审(认定)条件但因岗位职数限制一直未能申报人员。按照区教育局教师工作科会议精神(2021.7.27),可在符合申报条件人员中通过群众评议择优推荐,学校审定上报区教育局统筹后逐步解决。推荐原则:1.师德师风好,能力、业绩好;2.合作意识强,集体荣誉感强。3.具备区级学带优青、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优先;担任班主任工作优先。
Q1:推荐指标:推荐数不超过具备条件人员的50%为有效推荐(最多选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