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各单位、各部门及时排查员工(含家属)信息,是否在2021年1月1日后有到达过北京、河北、辽宁、黑龙江中高风险区的,请于1月8日16:00前按照附件格式上报相关信息。如有上述情况,请填报《员工信息统计表》,信息表需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后报市公司综合办公室。
Q1:本人所在部门/片区/点部
Q2:所辖部门/片区/点部有无员工(含家属)在2021年1月1日后有到达过北京、河北、辽宁、黑龙江中高风险区的
Q3:员工(含家属)北京、河北、辽宁、黑龙江中高风险区活动史亲属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