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项目结项评价

评价委员会:职能小组及专项小组的组长评价方法:专项小组得分=投入时间*(价值系数*0.5+客户满意度系数*0.5+加分项*0.15)评价流程:    1、项目结束后,项目组长两周内提交《项目总结报告》;    2、评价委员会自收到《项目总结报告》两周内完成项目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反馈给专项小组组长;    3、若有异议,项目组长于收到评价结果2天内反馈给评价委员会;    4、绩效中台于临近的月会公布评价结果。(备注:若触发风控合规等事项,由教练组一事一议,在专项小组得分的基础上乘以相应系数。) 请大家于8月13日中午12点前完成评价打分。

十一项目结项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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