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绿名苑车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关于
1年前
更新
1
频次
30
题目数
分享
为加强住宅区机动车停放管理,规范机动车停放行为和保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杭州市区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办法》、《嘉绿名苑小区议事规则》, 特制定以下车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Q1:您的房号?
Q2:第一条:本小区内部及周围商铺门前道路停车属小区管理范围,其使用权和收入均为全体业主所有, 由业主委员会委托或者授权物业管理。
Q3:第二条:车主交纳的停车费,是小区全体业主把小区内公共空间提供给车主使用,而车主一方支付空间占用费的关系,不存在车辆保管合同关系。上述费用由物业管理公司代表全体业主收取。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车辆的活动,是履行《物业管理合同》的职责。
Q4:第三条:车主在小区内停车发生车辆被窃、车内物品被盗、车辆严重损伤等,需由车主自行或者相关当事人进行报案处理,物业管理公司需积极协助提供相应证据。
Q5:第四条:小区地面车位先到先得,由于小区车位紧张,已缴费车辆并不能保证每天都可以进入小区停车。 小区内会对禁停区域进行划线处理, 禁停区域严禁停车。
Q6:第五条:小区业主车辆会根据业主房屋、车位所在地进行车辆分类, 分类为东区的车辆,不得进入西区停车,反之亦然。在东区、西区均有房屋、车位者,可以同时办理东区、西区停车。
Q7:第六条:进入小区的车辆停放须服从物业管理人员的安排。
Q8:地下车库车位把绑定车辆(每个地下车位可绑定多个车牌(限定最多两辆), 同一时间只能有一辆车辆进入地库)每个车位收取50元/月管理费。车辆需停放于自己地下车位上, 如未按规定停放于地面车位,30分钟内免费,超时按照临时车辆标准进行收费。
Q9:房主自有车辆(地面):(车辆行驶证、房产证一致)房主三代内直系亲属车辆(房产证、能够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Q10:已经办理了地库停车的业主,办理第一辆车地面停车资格时, 是认定为房主自有车辆(地面)中的第一辆车还是第二辆车(收费标准不同)?
Q11:亲情车辆(地面): 房主为60周岁以上老人时,房主三代内直系亲属车辆。需提供房产证、能够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材料进行办理
Q12:租户车辆(地面):持有有效房屋租赁合同(每户在未办理业主车辆情况下,最多办理一辆)
Q13:商铺日间停车车辆(地面) 商铺凭商铺产权证和租赁合同可以办理停车, 每个商铺产权证书最多办理2辆。
Q14:特种车辆(地面) 消防车、警车、垃圾清运车、电力抢修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
Q15:临时车辆(地面):未经许可,不得入内。许可条件:1.业主在门岗处迎接2. 业主在车内3.业主电话物业放行。物业电话:(白天)88931983,(晚间)88931982
Q16:对于小区来访车辆拒绝缴纳停车费用,接访户的业主应代为缴纳相关费用,并且一年内该车辆禁止进入小区。如果该户多辆来访车辆不缴纳费用,累计金额在1000元以上,将由物业公司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Q17:第八条: 办理地库停车、地面停车包月的车辆, 需主动到物业提交相关证明并缴费后,才能享受相应的优惠停车资格。
Q18:第九条:小区业主婚丧嫁娶车辆,须提前去物业办理相关手续后,给予免费停车。
Q19:第十条: 车辆堵住小区大门进出口, 物业会进行报警处理,同时相关车辆会加入小区停车黑名单, 已经取得的停车资格进行取消,一周内不得重新办理小区内部停车。
Q20:第十一条:车辆停放于小区消防通道, 相关车辆会加入小区停车黑名单, 已经取得的停车资格进行取消,一周内不得重新办理小区内部停车。
Q21:第十二条:车辆堵塞小区主干道路,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 相关车辆会加入小区停车黑名单, 已经取得的停车资格进行取消,一周内不得重新办理小区内部停车。
Q22:第十三条:地面明确不可停车区域(地面划线标识)、物业放置不可停车标志牌区域等停车的, 相关车辆会加入小区停车黑名单, 一周内不得进入小区停车。
Q23:第十四条:未办理地库停车资格, 却进入地库停车(占用他人车位、占用地下车库公共部位停车等), 相关车辆会加入小区停车黑名单, 一周内不得进入小区停车。
Q24:第十五条: 车辆在小区内持续鸣笛、报警, 给小区居民造成噪音困扰的,经物业劝导, 仍拒绝停止鸣笛,或拒绝沟通,不对噪音问题进行解决的车辆, 出现一次, 相关车辆会加入小区停车黑名单, 一周内不得进入小区停车。
Q25:第十六条:小区停车位紧张,停车应以不影响他人通行为准则。 停车影响其他车辆、电瓶车、行人通行的
Q26:第十七条: 小区全体业主同意把小区公共空间提供给车主使用,这是一项针对本小区业主、住户的福利,对于有如下行为的业主、住户(以户为单位),经物业取证记录后,报请业委会审批通过并公示后,将不能办理小区停车、并取消已经取得的停车资格以及亲情车优惠:
Q27:第十八条:本规定由物业具体实施。
Q28:第十九条:本规定解释权归嘉绿名苑业主委员会。
Q29:第二十条:本规定经业主大会通过后自xxx年x月x日起生效。
Q30:其他意见建议
联系我们
问卷网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