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现行G版本生效日期为()
20251230
20260802
20240728
20231220
工厂员工人数120人,食品安全员配备数量要求为()
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员,()不得担任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
食品安全员每日需填写的记录文件是()
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
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
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
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报告
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任命/授权发布后,需在()内向属地市监部门报备人员变动
工厂未配备食品安全总监时,食品安全总监相关职责由食品安全员履行。
工厂停工停产期间,仍需正常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全套机制。
食品安全员开展每日检查,未发现任何风险隐患无需填写记录。
首席质量官可由企业分管质量副职兼任,由企业正式任命授权。
食品安全总监独立行使职权,承担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和出厂放行责任。
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学历最低要求为食品及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
企业需每年形成《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报告》,总结全年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员休假无法履职时,必须由食品安全总监顶岗,不可由其他持证安全员替代。
企业作出食品安全重大决策前,应当充分听取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意见。
本制度修订工作由工厂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各部门负责落地实施并反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