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名单中正式在职人员人文科室奖励系数1.0。
二.对于名单中正式在职产假、病假者、婚假、事假,当月人文科室奖励系数1.0,结合出勤率计算人文科室奖励;产假结束返回我科者,系数调为1.0;半年产假结束调离我科、不再返回者,人文科室奖励不再发放。
三.接到医院调令,正式调离本科室人员,调离当月按出勤率发放人文科室奖励,次月起不再发放。
五. 对于非名单内人员(含规培、研修人员、新入职、他科转入人员),自注册到我院,规培、研修满一年,且在我科可以独立值班当月起,人文奖励按0.5系数计算,如遇病假、事假等,当月不再发放。
六.对于科室选送外出进修、学习人员,外出期间人文科室奖励系数按1.0全勤发放。
七.对于发生责任到人的纠纷、投诉、二级以上不良事件、严重护理差错等影响科室人文科室维护的,当月不再发放人文科室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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