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是否按照《山西省学校安全条例》,并结合实际,制定本校制度规定。
学校是否能够严格执行电动自行车、动火作业、建筑保温材料全链条整治要求。
学校是否存在“消防无水”问题,是否整改,或无力整改上报主管部门、当地政府。
学校建筑是否完成消防审验(消防法颁布自后建设的建筑),未审验建筑是否有有效、可执行的审验方案或措施。
学校是否能够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参照示范文本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制度落实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对照表》开展相关工作。
学校是否完成“四个100%”安防建设,并建立完善安防制度和管理。
学校是否按照规定开展安全教育(包括法制教育、食品安全教育、防溺水教育、交通安全教育等,以及落实“1530”安全教育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