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体育教练员职称制度改革执行情况调研问卷

尊敬的教练员:您好!为深入了解《关于深化体育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发〔2021〕46号)自2021年12月施行以来的实际执行情况,广泛听取广大教练员的意见建议,为下一步修订完善我省体育教练员职称评价标准提供参考依据,特组织本次调研。本问卷采用匿名方式,所有数据仅用于政策研究和文件修订,请您根据实际情况和真实感受如实填写。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您所在的单位类型是?
省级优秀运动队
市级体育运动中心/学校/少儿体校
基层县级及以下(不含市辖区)体育运动中心/学校/少儿体校
高校/中小学体育教师(兼任教练)
群众体育/社会体育机构
其他(请注明)
您目前取得的最高教练员职称是?
初级教练(含原三级、二级教练)
中级教练(含原一级教练)
高级教练(副高)
国家级教练(正高)
尚未取得教练员职称
您从事教练工作的累计年限是?
3年及以下
4—10年
11—20年
21—30年
30年以上
您的最高学历是?
大专及以下
大学本科/学士学位
硕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
您是否有过教练员职称申报经历?
从未申报过
申报过1次,已通过
申报过1次,未通过
申报过2次及以上,已通过
申报过2次及以上,尚未通过
您对陕人社发〔2021〕46号文件及其附件《陕西省体育教练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试行)》的了解程度如何?
非常了解,系统学习过全文
比较了解,知道主要内容和关键条款
一般了解,知道大概框架
不太了解,仅听说过文件名称
完全不了解
您主要通过哪些渠道了解该文件内容?
单位组织的政策学习/培训传达
省体育局/人社厅官方网站
同行同事互相告知
职称申报时才临时查阅
其他(请注明)
竞技体育教练员业绩条件中,比赛成绩标准(如全运会、全国锦标赛、亚运会、奥运会等名次要求)是否合理?
非常合理
比较合理
一般
要求过高
很不合理
各类体校教练员“向上级训练组织输送人数”要求(中级4人、高级9人、国家级20人)以及成绩标准是否合理?
非常合理
比较合理
一般
要求过高
很不合理
优秀教练员破格申报条件(如奥运前8名可破中级、奥运前3名可破高级、奥运冠军可破正高)是否合理?
非常合理
比较合理
一般
门槛偏高
很不合理
退役运动员破格申报政策(奥运前8名/世锦赛/亚运会/全运会前3名可破格申报中级,奥运前3名/世锦赛/全运会冠军可破格申报高级)是否合理?
非常合理
比较合理
一般
不太合理
很不合理
您在职称申报过程中遇到的主要困难有哪些?
业绩成果达不到规定的比赛成绩标准
输送运动员人数不达标
论文/代表性成果撰写困难
学历或任职资历不够
辅助教练身份认定困难
比赛成绩认定口径不清晰
申报材料准备繁琐、流程复杂
不了解申报政策和要求
所在单位没有相应岗位空缺
岗位培训证获取困难
继续教育不达标
其他(请注明)
您认为当前评价标准中哪些条件偏高或不够合理?
比赛成绩名次要求过高
输送人数指标过高
论文/代表性成果要求过高
学历要求过高
任职年限过长
辅助教练双倍成绩要求过高
体校输送人数与实际情况脱节
岗位培训证要求过高
继续教育要求过高
基层教练员缺乏高水平比赛平台
其他(请注明)
您认为哪些方面最需要改进和完善?
降低或调整业绩成绩门槛
拓宽代表性成果认定范围
简化申报材料和流程
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
加快群众体育教练员职称评审推开进度
完善辅助教练认定机制
优化基层教练员倾斜政策
缩短评审周期
加强评审专家队伍建设
其他(请注明)
您对《陕西省体育教练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修订完善还有哪些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尽量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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